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中运费录入问题
2010年10月24日
在电子申报系统中, 先逐票录入旧版货运票后,再汇总录入认证相符的税控货运票,具体操作如下:
●通过「企业电子报税管理软件」—「进项发票管理」—「运输发票」模块录入;
●运输发票种类:选择“公路运输”或“内河运输”
以下以是否处于辅导期做分别处理
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汇总录入税控货运发票操作指引
●“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税额”:根据《发票认证结果清单》中“认证相符”的税额,有多张运费发票应输入其汇总数;
●“运费金额”和“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”:根据“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税额”进行倒算,有多张运费发票应输入其汇总数;
●“发票号码”:为20位数,统一按“999+抵扣方税务识别号+所属月份”的规则填写;(如2月份申报期,纳税识别号为440000123456789的纳税人,汇总录入1月份认证通过的税控发票时,发票号码填写为:99944000012345678901);
●“运输单位名称”、“运输单位纳税识别号”、“开票日期”、“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代码”、“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名称”:需录入(任选一张发票录入)。
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汇总录入税控货运发票操作指引,大部同上,但有多张运费发票时应录入运费税额,运费金额,运输单位名称,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名称等信息时需录入一张的信息完成后,重新添加录入下一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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